為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工作,提高生活垃圾治理水平,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城市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圍繞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目標,構建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格局,全面動員、全面組織、全面推進,強化教育引導、實踐養成、制度保障,使生活垃圾分類成為每一位市民的思想認同和行為習慣。建立健全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切實提高我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管理水平,著力培養市民垃圾分類的好習慣,形成“垃圾分類就是新時尚”的城市文化氛圍,為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營造美好生態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全民參與。落實政府主體責任,明確責任分工,加大政策支持,保障所需資金,強化公共機構和企業示范帶頭作用,引導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習慣,提高市民認知度、參與度。
堅持屬地管理、壓實責任。區政府(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是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的主體責任單位,應全面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情況,科學組織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堅持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是行業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的主體責任單位,要加強對所管理機構、行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監管和指導,共同完成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堅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結合本區域實際情況,采取多種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模式。在推動時序上,先探索試點后固定模式、先局部后整體、先試點運行后全市覆蓋。
堅持源頭減量、分級分類。注重源頭管控,減少過度包裝,倡導資源循環利用,促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發揮社會和市民主體作用,普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堅持分類處理、資源利用。科學合理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加快靜脈產業園建設,完善垃圾分類處理類別,增加處置能力,充分資源利用。
三、總體目標
(一)到2019年底,全面啟動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場所生活垃圾分類覆蓋面達到30%以上。
(二)到2020年底,全市城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公共場所生活垃圾強制分類達到全覆蓋;城區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利用率達到20%以上;完成我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設施建設,形成比較完善的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各區、經開區、高新區(以下簡稱各區)至少有一個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推進制定出臺《安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
(三)到2022年底,全市城區廚余垃圾分類全覆蓋,市民生活垃圾分類參與率達到6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迎江區實現生活垃圾分類全覆蓋。
(四)2025年前,全面建成我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系統基本完善,城區市民生活垃圾分類參與率達到8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50%以上,生活垃圾分類治理的法治化、社會化、專業化水平顯著提升。
四、工作任務和分工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宣傳體系
通過全民動員、宣傳引導、學校培育、社會協同、現場督導等方式,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參與率和準確率。
1.全民動員。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學校(大學、中小學和幼兒園)應帶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充分發揮工會、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作用,注重發揮公職人員、黨員干部在生活垃圾分類中的示范帶頭作用,號召黨員干部主動參與社區生活垃圾分類,自愿成為社區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員。
2.輿論引導。市城管部門負責制定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實施方案;市委宣傳部門負責協調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力度,指導本市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長期深入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公益宣傳;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利用公交車、出租車、客運班車等宣傳載體,發布生活垃圾分類公益廣告,宣傳生活垃圾分類實操性知識,傳播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理念;市文化旅游部門負責通過短信或新媒體推送等方式,引導來宜游客自覺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市直相關部門在各自主管行業有序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每月開展生活垃圾分類主題宣傳活動,在政府網站或主流媒體上進行宣傳報道。
3.公眾教育。市城管部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公眾教育,開發科普教育統一課件,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公眾教育,在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科普教育基地。各區政府(管委會)結合實際,在轄區因地制宜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教育體驗中心,利用社區黨群服務中心開設生活垃圾分類“微課堂”,完善生活垃圾分類科普教育硬件設施。2019年底前,迎江區、大觀區、宜秀區和安慶經開區至少建成一座生活垃圾分類教育體驗中心,完成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生活垃圾分類“微課堂”開設。
4.學校培育。市教育體育部門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教育納入全市大學、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育發展規劃,將生活垃圾分類知識納入德育教學內容,將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納入文明校園建設內容;做好教師生活垃圾分類培訓,指導學校規范設置分類投放點、做好垃圾交運、建立分類臺賬;督促全市所有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生活垃圾分類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不斷增強學生社會服務和環境保護意識;打造校園生活垃圾分類教育基地,以學生帶動家庭,以家庭帶動社會,提升廣大市民自覺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意識。市城管部門會同市教育體育部門負責對全市大學、中小學和幼兒園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情況進行檢查驗收。2020 年底前,完成校園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全覆蓋,學校生活垃圾分類知識普及率達到100%。
5.現場督導。市城管部門負責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現場督導模式,規范工作標準和要求,指導各區及市直相關單位開展現場督導,通過對居民生活垃圾投放行為進行定時定點督導,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參與率和準確率。各級黨組織積極參加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倡導廣大黨員干部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現場督導;市民政部門負責組織社工、團市委和婦聯負責組織志愿者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現場督導;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落實督導責任;各區政府(管委會)具體負責在本轄區組織落實現場督導工作。
(二)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體系
1.制定分類模式。在我市范圍內統一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濕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居民居住區以及黨政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辦公場所、菜場、集貿市場、商業綜合體、賓館、酒店、機場、車站等一般實行“四分法”,廣場、公園、城市干道、體育場館等公共區域可根據垃圾產生實際情況實行除廚余垃圾(濕垃圾)之外的 “三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
可回收物,是指可循環利用和資源化利用的紙張、塑料、金屬、紡織物、電器電子產品、玻璃等。
有害垃圾,是指對人體健康或者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者潛在危害的廢棄物,包括廢電池(普通堿性電池除外),廢熒光燈管(日光燈管、節能燈等),廢溫度計,廢血壓計,廢藥品及其包裝物,廢油漆、溶劑及其包裝物,廢殺蟲劑、消毒劑及其包裝物,廢膠片及廢相紙等。
廚余垃圾(濕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物,以及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產生的腐爛蔬菜瓜果、腐肉、碎骨、蛋殼、畜禽產品內臟等。
其他垃圾(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廚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2.推行分類投放。
(1)合理設置垃圾投放容器及投放點。統一垃圾分類標識和垃圾桶顏色,按分類標準配備布局合理、數量適宜的分類投放垃圾容器。根據居民小區規劃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采用定時定點投放、分散投放、上門收集等不同的投放收集模式。加強投放管理,提高居民源頭分類的參與率和準確率。因地制宜規劃和完善居民小區垃圾分類桶站布設工作,新建小區按每300—500戶規劃配建一個四分類生活垃圾集中投放點,現有各生活小區、老舊小區按樓棟分布情況,設置集中投放點或者按照樓棟單元設置分散投放點。其它非居民小區的公共場所,應結合場地實際情況,合理設置生活垃圾集中或分散投放點,有害垃圾一般采取集中投放。
(2)強化激勵約束機制。設立居民“生態綠色賬戶” “環保檔案”等,積極建立垃圾分類獎勵制度和激勵機制,對正確分類投放的居民給予可兌換積分獎勵。充實基層管理力量,發揮垃圾分類監督員、宣傳員、志愿者作用,做好現場引導,糾正不規范投放行為。切實落實物業等投放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將垃圾分類服務內容、標準納入物業等有關服務合同,實行物業公司生活垃圾“不分類不接駁”管理制度。
(3)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在轄區住宅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規范配置分類收集容器,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督促落實行業單位規范配置分類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類容器由市級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統一出具標準,各區、各部門自行采購。
3.推行分類收運。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充分運用安慶市城區環衛一體化項目的優勢,進一步優化垃圾分類收集和轉運站點布局,適應和滿足生活垃圾分類要求。準確測算和調整服務經費,提升垃圾分類收運裝備標準,按照分類需求配備密封性好、分類標識明顯、節能環保的專用收運車輛。按照“四分法”要求,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登記制度,實行分收分運,杜絕垃圾落地,嚴查混運混處。
4.推行分類處理。
(1)可回收物利用。可回收物處理委托有資質企業統一收運至再生資源分揀中心,進行資源化利用。市商務部門負責完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系統,會同市城管部門推動再生資源系統與環衛系統有機銜接,加強再生資源回收處理過程監管。
(2)有害垃圾處置。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指導有害垃圾的分類處理工作,集中規范處理,并對有害垃圾處置過程進行監管。
(3)廚余垃圾(濕垃圾)處置。市城管部門、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建立完善廚余垃圾收運處理系統。根據《安徽省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2019年底前餐廚垃圾處理廠建成投入使用。各區應加強對轄區餐飲行業廚余垃圾日常監管,指導餐飲企業分類收集廚余垃圾,規范處置。市城管部門負責牽頭開展廚余垃圾聯合執法,依法查處廚余垃圾收運、處理中的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依法查處對廚余垃圾為原料進行食品生產加工的違法行為。
(4)廢舊家具處置。市城管部門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充分運用市場配置資源,規劃建設我市大件廢棄物處理中心。各區結合實際情況,至少設立一處廢舊家具集中投放點,向市民公布投放指引及預約清運方式。
(5)廢舊織物處置。各區在轄區住宅區規范設置廢舊織物智能回收箱,加強廢舊織物回收備案監管和綜合利用。
5.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統。市城管部門、市數據資源部門負責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統建設,采用“互聯網+”智慧分類模式,對生活垃圾前端分類投放、中端分類收運、末端分類處理等進行全方位精細化管理,優化垃圾分類流程和運行組織方式,提高垃圾分類管理效能,推動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和數據資源共享共用、開發利用。
(三)建立責任落實體系
圍繞落實責任,建立壓力傳導和責任追究機制,完善全面覆蓋、界面明晰的責任體系。
1.落實區、辦事處、社區推動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責任。
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監督本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對本轄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總責。建立區級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或者分管負責人定期召開會議協調推動工作落實。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資金投入,配置分類收集容器,落實經費保障。
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街道生活垃圾分類日常管理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設置,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臺賬,組織轄區內各社區、企事業單位、生產經營單位落實生活垃圾分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社區負責配合街道辦事處組織、指導居民進行生活垃圾分類。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社區居民公約,做好生活垃圾分類的入戶宣傳教育,指導居民進行生活垃圾分類,引導社區老年人和熱心居民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督導,采取措施,對不規范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的居民進行教育引導。
2.落實行業單位垃圾分類管理責任。
市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并督促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將此項工作納入對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的日常考核監管內容。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制定物業管理行業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定和示范考核范疇。負責對新建或改建住宅區生活垃圾分類設施的建設進行指導和監督。
市教育體育部門負責制定教育系統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并督促各類院校、幼兒園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市商務部門、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制定本系統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并督促全市農貿市場、農批市場、大型商場超市開展果蔬垃圾分類。
市科技部門負責通過實施科技計劃,鼓勵和支持生活垃圾分類先進企業和先進技術在我市進行應用示范。
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聯合市城管部門將各區、各部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情況納入治污保潔、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范疇,根據環境保護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切實加強對各相關單位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等工作的監管。
市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制定交通運輸系統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并督促相關單位在機場、碼頭、火車站、汽車站、公交站等交通場站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市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制定衛生系統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加強醫療機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與社會生活垃圾分類體系的銜接,督促醫院、診所、醫務室等醫療機構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做好醫療廢物與生活垃圾的分流分類管理。
市公務員管理部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納入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市國資部門負責督促市屬國有企業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各項工作要求。
市文化和旅游部門負責制定文化旅游行業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并督促全市文化旅游行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
市數據資源部門負責協調生活垃圾分類智能化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市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參與制定我市生活垃圾分類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立法工作。
市委宣傳部門負責協調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工會、婦聯、共青團負責號召工會會員、婦女、共青團員積極主動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組織志愿者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現場督導。
市紀委監委要對推進生活垃圾分類中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進行監督和檢查問責。
3.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生活垃圾分類責任。
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規范設置分類投放點、配置分類收集容器、做好垃圾交運、建立分類臺賬。
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規定或約定履行垃圾分類責任,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工作。盡快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范圍,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
4.落實生活垃圾收運處理企業的責任。
市城管部門負責制定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管理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全市性的專項檢查和執法活動。
市城管部門和各區政府(管委會)按照生活垃圾收運、處理的市場化合同,對服務企業進行監督考核,督促服務企業配備相應的分類運輸車輛、處理設施、安全設備和作業人員,按照相關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分類收運、處理,并做好臺賬記錄和收運車輛、處理設施維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安慶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部署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市政府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各區政府,安慶經開區、高新區管委會,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數據資源局、市司法局、市市管中心,團市委、市總工會、市婦聯。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市城管局主要負責人為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各區政府(管委會)相應成立領導小組,配備專職人員,履行屬地管理責任。
(二)堅持示范引領
推進公共機構帶頭,在全市黨政機關率先開展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并逐步擴大到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等其他公共機構。指導國有企業和經營場所,比照黨政機關落實生活垃圾分類要求。以城市街道為單元,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示范片區建設工作,實現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主體責任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基本類別全覆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理系統全覆蓋。
(三)推行市場運營
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市場化運營模式,采取全市統一招標的形式,引入市場競爭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類運營管理水平。
(四)落實資金保障
加大對生活垃圾分類各環節的投入力度。將對居民和城市公共區域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和收集設施建設、上門宣傳、分類投放現場督導、分類二次分揀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市、區兩級財政預算,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匹配原則,參照安慶市城區環衛一體化PPP項目,由市、區財政按照6:4比例負擔,安慶經開區、安慶高新區、大橋開發區所需經費按照現有財政渠道自行負擔。
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醫療機構、商業場所、農貿市場等非居民戶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所需經費,由本單位(機構)業主自行承擔。
將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處置所需經費,與城區環衛一體化PPP項目、靜脈產業園PPP項目相結合,由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財政局研究制定,報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執行。
(五)強化督查考核
建立目標管理機制,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落實情況納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建立督查考核機制,強化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督查檢查,細化考評指標,嚴密組織考評。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區和經開區、高新區進行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考核,督促各區和經開區、高新區認真貫徹落實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部署。各區和經開區、高新區相應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考核監督機制,對辦事處、社區工作情況進行考核監督,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在基層扎實有效開展。
(六)加強法制保障
結合實際,盡快出臺《安慶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操作指南、收集容器設置規范、督查考評辦法,推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規范長效,逐步將生活垃圾分類納入依法實施軌道。落實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門建立城鎮生活垃圾可利用廢棄物回收補貼制度,對城鎮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處理系統的建設運行予以必要支持。
開展垃圾分類執法檢查,強化部門聯動,對拒不分類、混裝混運、無資質收運等行為逐步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并在媒體曝光。
(七)健全監督渠道
建立健全垃圾分類民意反映監督平臺,及時傾聽群眾呼聲和意見,廣泛接受群眾監督。同時,利用微博、微信公眾號加強線上、線下交流互動,調動網民群眾參與垃圾分類的自覺性、積極性。
(八)制定激勵政策
探索推出促進生活垃圾分類的激勵政策,對積極主動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并取得顯著成效的單位、個人給予表揚或獎勵。
各區政府(管委會)、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分別牽頭制定本地區和本行業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方案,報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組織實施。市轄各縣(市)結合自身實際,在轄區同步開展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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